名氣太重要了。有了點名氣,就成了偶像,就有號召力、影響力,就會被派上用場,搞宣傳,搞呼籲,滿足一群擁躉的崇拜慾。聰明的商人看中了市場,炮製名人,到處是天王天后,撈到盤滿缽滿。
於是人人想闖出名,行行想搏出位,各展奇招,施盡渾身解數,不怕會出醜,只要能出眾。
選美活動中,即使不能晉身三甲,但求入圍,萬一連入圍美夢也破碎,就另抄捷徑,或走光露點,或大爆內幕消息,借煲水新聞引人注意,名噪一時,終於順利踏進娛樂圈,甚至比冠亞季軍更紅。
武林中迎戰高手,擂台上挑戰拳王,賭桌上決戰賭聖,能打個平手已算贏,心理上求得了平衡。
為求出名出位,還有更多途徑。能說善道的,語不驚人死不休,能書會寫的,藏拙不如獻醜,只要能出名,出醜也何妨。他們以為所有讀者都是文盲,任由塗鴉也無人看出破綻,故而大膽下筆,目空一切,以名人自居,自我感覺頓時良好起來。
真擔心有那麼一天,著作等身的名人果然到此拜訪,魚目混珠的假貨被識穿,後果不堪設想矣!沒有真材實料,又不甘心老老實實做個普通人,到頭來,的確是出了名,卻又背上名不副實的包袱。
(1999.01.30)《華僑時報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