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天,朋友的兒子發高燒,我幫忙帶他到唐人街診所求醫,當時才下午兩點許,負責登記的姑娘告知我,這是最後一位病號,並掛上「名額已滿,停止接受登記」的牌子,令近十位遲來掛號的病僑都失望離去。我問她是否可以通融一下,她回答說那是政府的新規定,一家診所每天不可接納超過五十位病人。這究竟是什麼條例?法律難道還可以規定老百姓不許生病嗎?
朋友的四歲小女兒發燒達四十二度,燃眉之急,刻不容緩,花了一百二十塊錢叫救護車緊急送院,誰知道急診部門是『你急佢唔急』,由黃昏五點鐘一直等到晚上九點半,小妞已奄奄一息,危在旦夕,經多次催促,醫生才慢條斯理傳召進去,還聳聳肩膀,謂政府已關閉了九家醫院,病人太多,等四、五個鐘頭便輪到你已是很不錯的了,結果開了藥房隨時可以買得到的退燒藥,也沒有給抗生素,前後不到十分鐘,便草草了事。朋友很無奈的回來,向我問道:這就是醫療福利最好的加拿大麼?
當然,只要你有的是錢,住私家醫院,你還是會享受到優惠待遇的,倘若你有能力買一百萬元的人壽保險,你就會明白有錢人為何長命百歲。否則,你分分鐘會被醫生大人判癌症死刑,再接受一次又一次藥物試驗。
(1997.10.29)《金時報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