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鑑文人功過,除了作品優劣,更重要的是人品貴賤。
物以類聚,相由心生,什麼樣的人,交什麼樣的朋友,什麼樣的心態,寫出什麼樣的文章,即使遮遮掩掩,也還是有跡可循,逃不出讀者法眼。
諂媚詩文,雖能博得主子歡顏讚賞,卻為君子所不齒,更遑論能傳世。是故自古以來,有骨氣的飽學之士,寧願棄官歸隱,澹泊一生,不屑為御用文人;他們潔身自愛,惜墨如金,絕不作賤自己,誓不同流合污,寫出吹捧阿諛的東西,貽笑後人。
文責自負,是文人對自己的最起碼要求。除了向讀者負責,更應向人格、良知、自尊負責。
寫趨諂逢迎、奉承巴結的詩文,有多少篇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?十年文革中,靠吹捧毛澤東起家的文醜,有哪位能流芳百世?著作等身的郭沫若,屈膝俯首,摧眉折腰,最終落得晚節不保的污名。
對死去的人蓋棺未必能定論,對活著的人就更難下斷語。若干時日過去,滄海桑田,驀然回首,人事全非,方知捧錯了對象,悔不當初已太晚矣!
「不虞之譽,有甚於毀。」過譽之諛媚,對被吹捧者未必是件好事,有時反而弄巧成拙。居高思危,被馬屁文章過份讚美,肯定是相當危險的。
(1998.10.17)《華僑時報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