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招牌事件發展到今天,已經有點眉目,魁省政府由副部長級出面對話,並聽取各方意見,雖屬官樣文章,也算是有所行動,這是好的開始。
然而,誰最有資格代表全僑,一直還在爭議之中。除了「滿地可華商會」和「古璧省華僑餐館同業會」兩個華人團體,還有「華人社區聯合組織」之代表與政府高官見面,未知其它大社團如「華人聯合總會」、「中華會館」等是否也將會參與。
這樣看來,誰也不是唯一的全權代表,誰也不是由全僑投票推選出來之合法談判角色,也就不存在所謂「擅自行動」,或「另起爐灶」的指責了。
誰才是全僑之合法代表這樣的問題,數年前向聯邦政府索討人頭稅賠償運動時,也同樣出現過。為何不召開華埠社團代表會議,聯合行動,統一步伐?別讓主流社會以為華人內部窩裏鬥,鬧不和。
不要動輒用「一盤散沙」來形容,其實還沒有散,只是各自為政,未有取得協調罷了。至少還無法達成共識,誰也不服誰,說到底,華人社區仍缺乏一位眾望所歸之領袖,能顧全大局,力挽狂瀾。
既然有人肯站出來說話,只要對公眾有利,對社區無害,怎能不給他們機會?
(1998.03.14)《華僑時報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