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

第370篇:《繁簡》

讀上期雷門先生《繁簡之爭在北美》一文,他認為:「華文字體,不但沒有統一趨勢,反而有點“ 反常”:拋棄大多數人使用的簡體字,擁抱少數人使用的繁體字。」這個觀點不敢茍同。

首先要說明,漢字只有正異體之分,並無簡繁體之別,所謂「繁體字」只是對「簡體字」而言。五十年來大陸推行簡體字,嚴禁使用老祖宗數千年留下來的正體字,才會出現「若以人數計,當然簡勝繁」這個現象。1992年7月7日中國新聞出版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公佈《出版物漢字使用管理規定》共十五條款,規定一律使用簡體字,如有違反,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以警告、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、停業等處罰。最近又嚴加規定,所有題字落款都必須用簡體字,除了鄧小平生前簽名慣用正體「鄧」字之外。如此「書同文」之管制,簡體字當然是「大多數人使用」的了。雷門先生說:「廢繁求統一,有理有據。」看來理和據就是上述的「規定」了吧!

所謂簡體字,其實大部份是異體字。有一些老牌的簡體字,散見於古代的碑刻、經書、民間藥方中,歷史悠久。例如「線」字的異體(即今之簡體,左絲旁右雙戈),早在漢代就通行,到了唐代通行的是「線」;又「體」字的異體「体」字,在元代已通行。曾作個小統計,2236個簡體字中,有208個是民間流傳的異體字,有51個是另創,再加上簡化偏旁的1753字,這個數字在一萬三千餘個正體字中只佔了六分之一。可見簡體字要全面取代被「拋棄」的正體字是不可能的。

簡體字不是哪個政府的創造,大陸老一輩領導人終其一生都習慣於用正體字。把漢字簡體化是為了更容易推行,更方便掃盲。然而,浩如煙海的古籍全都是正體字,要閱讀就必須翻查字典,先學懂「繁體字」,才明白古人說什麼。由於政府全面推行簡化字方案,幾十年來,正體字的使用僅僅局限於少數文史類專業書籍,到目前為止,至少兩代人是完全依靠簡體字讀完小學、中學的;大學教育中也只有少數專業接觸正體字。海外華文學校不「拋棄」正體字,又學會正體字的分支異體字和簡體字。一個台灣的小學畢業生,雖然不能完全看懂古文,但可以認懂古文當中大部份的字,但是一個大陸的大學畢業生卻可能大部份都看不懂。幸好,在海外還保存著完整的正統的漢字教育系統,在臺灣、香港、澳門的學校依然用正體字教學,雖然比起十幾億人是「少數人使用」,但老祖宗留下的珍貴文化遺產,因此得以保留、繼承、弘揚、推廣,功德無量也!

我不反對使用簡體字。在學校讀的是大陸版教科書。全都是簡體字,但老師一定要我們學會正體字。我自己也經常使用簡體字,像挑釁的「釁」字,我會寫成「血半」,鬱金香的「鬱」字,我會用「郁」;還有體、龜、膽、獻、壽、響、鑿、竊、臘、蠶等,我都不會去逐畫寫正體。家裏的藏書中,簡體字書籍居多,《漢語大詞典》最值得推介的地方,就是簡、正體並用,「凡引自古籍的例證,一律採用繁體字。」「今人寫的古體詩文或考證古籍的文字,保留繁體字。」

臺灣在反制「簡體字世界化」方面花了不少工夫,海外僑團使用正體字的仍有七、八成;而有些中文學校開辦簡體字班、繁體字班,大陸贈送簡體字教材,臺灣僑委會贈送繁體字書本,你寫你的簡體字,我讀我的正體字,各有千秋,並無矛盾。在海外不存在所謂「反常」、政治化。

漢字講究形、音、義,一看部首就知道這個字是屬於植物、動物、礦物、身體部位,一旦簡化了,意思就不一樣。舉個例子,髮、鬍、鬚,一看就清楚,簡化後變成發、胡、須,不倫不類,再經過電腦簡繁變換,又成了:恭喜髮財,鬍作非為,必鬚遵守了。「面」取代了「麵」之後,「拉面」除了拉麵,也可以理解成「拉面」皮防皺紋。「隻」簡化成「只」,「裏、裡」簡化成「里」,「後」用「后」取代,結果電腦切換成繁體時,報刊便出現:隻要妳一人,離蒙特利爾五十公裏,歌後王菲。很多字簡化後都通用,意義已不同,例如:姜薑,准準,鐘鍾,征徵,云雲,卷捲,系繫,几幾,于於,斗鬥,干乾幹,丑醜,歷曆,丰豐,回迴,范範,余餘,沖衝,布佈,分份,采採,付副,出齣,克剋,卜蔔,向嚮,苹蘋。不少簡化字是去部首,務去矛,殺去殳,親去見,誇去言,捨去手,雖離去隹,類去頁,麗去鹿,開關去門,懇去豸。二人從,三人眾,云走之為運,云加力為動,云加土為壇。而「又」字搭配成的簡化字更多:勸、權、僅、鄧、艱、嘆、戲、難、雞、漢、聖。你無法從符號般的簡化字中看到古漢語形、音、義之美。

寫古詩一定要用正體字,整一部《全唐詩》四萬多首,若用簡體字去取代,就讀不出其優美了。推廣正體字的重任,每個學古體詩的人都義不容辭,責無旁貸,至於簡體字,還是要學懂,否則就讀不懂大陸出版物。多元文化的加拿大,學習英、法語,擁抱老祖宗的正體漢字,應該!
(2003.10.17《華僑新報》第660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