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欄寫過「平仄」、「押韻」、「絕句」、「填詞」等談詩論詞的文章共10篇,今期試析聲律,將日常生活中遣詞用句時所遇到的一些問題,提出來一起探討。
聲律是指語言文字的聲韻格律。語言大師王力認為:「中國古典文論中談到的語言形式美,主要是兩件事:第一是對偶,第二是聲律。」除非是離經叛道,標新立異,或打破舊體框框,另創流派,否則,若要繼承前人的文化遺產,就必須堅定不移地嚴守聲律。
詩詞聲律千變萬化,歸納起來,其實只有一個公式,就是:「一三五不論,二四六分明」。除了第1、第3、第5字在不犯「孤平」、「下三平」、「下三仄」的情況下可以任意用平聲字或仄聲字之外,第2字、第4字和第6字必須是「平、仄、平」或「仄、平、仄」,萬法不離宗,幾乎所有詩詞都不違背這個格律。四言一定離不開「平平仄仄」、「仄仄平平」或將其顛倒,其第二字如果是平,第四字就一定是仄,如此類推,五言、六言和七言都一樣,認定這個定理,想寫七言的句子,就不怕會出錯了。
讀報時經常見到編輯在擬定文章標題時,往往忽略了聲律,頗令人失望。猶憶去年戴安娜王妃因車禍罹難,一些報紙在撰寫7字標題時,就犯了不諧的禁忌:「方期乘風偏星沉」,「「步隨芳蹤墮泉下」,前句7字全是平聲,後句失粘,都是沒有遵守「二四六分明」的例子。此外,「本報信息更快捷」(七字全仄聲),「快如流星虎添翼」,「逍遙人生一壺茶」,「東方文明傳加國」,「情不自禁惹慾火」,氾濫成災,不勝枚舉。
曾讀過一幅對聯:「豈能盡如人意,但求無愧我心」,為了聲律和諧,在引用時,我將「能」字改為「可」,當然是對作者的不敬,但也是沒法子的事。
1972年1月10日,毛澤東出席了陳毅追悼會,陳毅的兒子陳曉魯回家後寫了一首詩:「五年忍聽千夫啐,一死何需萬歲淚。且喜碧血潤中華,磊落平生應無愧。」此七絕平仄完全不符,趙樸初曾作了大幅修改,還把「何需萬歲淚」改為「難得萬人淚」,可惜的是,詩的原意就變得截然不同了。魯迅的「自題小像」一詩中,「我以我血薦軒轅」就是「仄仄仄仄仄平平」,可見還是有人打破聲律的約束,我行我素,你能奈他何?
很多人常以為只要是七言詩就可以隨便稱之為七律或七絕,反正四句就是絕,八句就是律,押韻全不講究,平仄嚴重混淆,對偶就更談不上。有人主張順口,不管平仄,和、合、污、屋皆屬平聲,不論韻腳,心、新同用,圓、園不分,天、添、顏、言共押,山、三、藍、蘭同韻,分不出東和冬、容和榮有異,江和將、宗和忠不同。而填詞就更馬虎,只要在某個詞牌前加一個「仿」字,就可以不必理會詞譜,照貓畫虎。這個風氣要是繼續蔓延下去,良莠混雜,久而久之,舊體詩就瀕臨絕路,最終式微,這絕不是危言聳聽。
其實,只要嚴格按律作詩,就不需要注明是七律或七絕,懂得聲律的人一讀就知。相反,硬將幾段不符合格律的句子湊在一起,稱之為七律或七絕,就太不負責任了。
一首詩除了平仄、押韻、對偶,還要講求聲調高低,讀起來才能抑揚頓挫,鏗鏘悅耳。例如,平聲分陽平、陰平,僅「平平」雙聲就衍生出「陽陽、陰陰、陽陰、陰陽」四個調來,為了讀起來好聽,最好別讓這四個平聲在本句、前句和後句互相撞碰。
試作一首七絕:「前塵若夢送殘陽,獨上樓頭讀宋唐。目送紅霞沉落後,柔情月下斷愁腸。」前塵,殘陽,樓頭,紅霞,柔情,愁腸都屬「陽陽」;若夢,獨上,讀宋,目送,落後,月下都屬「入去」,雖然平仄全對,讀起來就顯得十分蹩腳、生硬。
同樣,陰陰:「江山,春風,花香,金秋」;陽陰:「人生,雄姿,雷聲,華章」;陰陽:「忠魂,朝霞,楓林,多情」等,都不宜在同句、前句或後句同時出現。
以上純粹是本人作詩心得,寫出來也許不獲方家接納,願拋磚引玉,取長補短,互相切磋,增廣見聞,更期待詩友們勤於筆耕,滿地可詩壇能出現一股創作新高潮。
(1998.11.06《華僑新報》第402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