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

第104篇:《創作》

喜歡董橋。喜歡他的不羈。喜歡他獨特的語言。「非讀通“生理衛生”一科,根本就拉不出屎來!」「聞過一點文化屁味的人。」「吃像牛糞一樣熱的牛排。」把屎、屁、糞都文雅起來了。「他媽的曹雪芹,有兩手。」「談他媽的文學不文學。」罵得也雅!

今天收到9月份《明報月刊》,封面之後就是一大版「人生小語」,是董橋的。全文連標點符號共166字,引用了姜白石的詩和啟功的話,以及對姜夔的評語超過一百字。全文的精華其實只有最後那一行字:「喜歡音樂是好的。」看不懂的人就會埋怨董橋抄書。看得懂的人就會讚董橋畫龍點睛。「什麼是創作?」就轉彎抹角,繞道而來了。

男人穿裙子,是創作。女人把乳罩穿在襯衫外面,是創作。如果服裝設計師依舊讓男人穿褲,女人把胸圍戴在衣裡,是否就不再算「創作」?為什麼家家戶戶的門都是方形的?應該創作成三角形或圓形。如果新型汽車的車頭燈仍然只有兩盞,是否就是抄襲?

每天說的話,用的每一句成語,都是前人流傳下來的,算不算「偷竊」?有哪一個新的比喻、學術名詞是註冊過,「只此一家,別無分店?」如此類推,字典、辭書的編彙者,算不算是「文抄公」?編撰名勝大辭典,就必須抄錄名聯佳對,編寫中國近代史辭典,就要引用大量史料、剪報、圖片、文件,絕不可憑空想像,閉門造車,「創作」一番。

曾在本欄寫過「賣文」:「有良知的文人每當引用前人名句時,都應該加上引號,查明出處,而不是“古語道”、“古人說”,這個引號和作者姓名就是比稿費更值錢的桂冠,是關係到智識產權的大事。」本欄初期廿幾篇不厭其詳地引用大量古人詩詞名句,希望能推廣舊體詩詞,吸引騷壇更多詩友,互相切磋,取長補短。只想盡量利用藏書豐富之有利環境,把好的東西介紹給其他朋友,公諸同好,如此而已。每期寫一個題材,所引的每一段,都遍查書籍,唯恐出錯,故搜集、引證所花費的時間往往比寫文章多出幾倍。

然而,在海外,從事介紹古典文學的工作,吃力不討好,既要有報紙肯全力支持,撥出版面刊登,還要有一批發燒友肯埋頭書堆中去挖掘資料。每一個字,每一篇文,都是心血,每抄錄一句詩詞語錄,都來歷分明。

在我的藏書中,除了小說、散文、詩詞是創作體,其餘絕大部份資料性的典籍都是編彙。何頻的《中共太子黨》、《中共最高決策層》,李谷城的《中共黨政軍結構》,葉永烈的「之初」系列,權延赤的中共內幕系列,都是資料搜集,大量剪報整理,他們花了那麼多心血,輯了大批文獻性巨著,難道不是「創作」嗎?

如果你說:「戴孝的帆船/慢慢地走過/展開了暗黃的屍布。」而不加引號,也不註明是顧城的《結束》,那你就是罪不可恕的「文抄公」。或者你在數十萬首唐詩宋詞中隨便抄錄一句不很出名的詩,例如:「石頭城下碧連秋」,然後神不知鬼不覺地加插在你的「詠南京」七律中,肯定沒有誰會查得出,那是宋詩中一位名不經傳的俞紫芝先生的《詠草》。

創作才是主流。嘗試不同的方式寫作,就會有新的發現。畢加索的抽像畫,沒有多少人看得懂,但他是創作,所以有價。然而,若脫離了現實生活,成了無根的浮萍,就必須漂泊,那也是很無奈的。當畫家不知道他自己在畫些什麼,詩人在無病呻吟中寫不出頭緒,再新穎的創作,美其名曰:「達到忘我的境界」,也只能孤芳自賞,顧影自憐而已。
(1998.09.11《華僑新報》第394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