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寫過一篇「出書難」,闡述在海外出書的辛酸苦辣滋味。
陸陸續續寫了20幾個年頭,盡是塗鴉,難登大雅。除了被讚「勇氣可嘉,膽色過人」之外,也被譏「敝帚自珍」,「不自量力」。
為了對自己的寫作來一個總結,也算向良知作交代,我決定選些詩作輯集成冊,呈送親友指正也好,雅正也好,斧正也好。就這樣,使我嚐盡了出書之苦,也體會了人情冷暖。
首先是詩作取捨之標準。哪些是可以獻醜?哪些是必須藏拙?政治因素也是其中之一。由於有些是得罪強權的,有的是反戰的,而更多的是針對赤柬暴政的;這些東西一旦發表,就會被扣上這頂或那頂不同名堂的高帽子。出了書,很多地方都不能寄,擔心收到書的親友惶惶不可終日,隨時會招惹殺身之禍。
其次是經費問題。由於自己沒有知名度,出版社是不會自掏腰包冒這個險出無名小卒之詩集的。要擁有屬於自己的第一本書,除了自費,沒有其它辦法。
經過一番努力,書是印成了,如何讓這新生嬰兒面世,又是一個頭痛的難題。賣是談不上的了,在海外文化市場,想賣一本名不經傳作者自費出版的書,說它比登天還難,一點也不誇張。君不見多少食客吃一餐飯上千元面不改色,要他們掏腰包花十幾塊錢買一本書,還真不容易。因此有些人會借救災、義賣之名義來招徠,或登報廣告,郵購推銷,但收效極微。我就曾經幫一位朋友買下數十本寄售的書去送人。另一位報紙主編也透露仍存數十冊某作家之書擱置一旁,找不到門路銷售,既使廉價賤賣,寄到讀者家中,昂貴的郵費也令人吃不消。
既然不賣,乾脆送人總可以吧?誰知這也是一門學問。送什麼人?誰是知音?書印好後,我列了長長的名單,足足有二百餘人,後來再三斟酌推敲,漸漸的刪減過半,最後也篩剩下可憐的寥寥幾十位了。唉!相識滿天下,知音有幾人?
首先要審度對方的身份。若是學者、教授、知名作家,他們根本瞧不起,會否把我的「心血結晶」視若廢物垃圾,規入了「不焚何待」之列?僥倖不被焚棄,也許只能換來幾句勉強的評語:「似乎還不錯」,「希望更臻完美」,「繼續努力」。有些人或許會對這些不切實際的空洞評語視若瑰寶,頗有受寵若驚之喜悅,而我最不迷信依靠名人提攜之捷徑攀登文壇之頂。
如果對方是「文人相輕」的爬格子一族,那我可不怕。只要他們肯慷慨相輕一番,吹毛求疵也好,口誅筆伐也好,批得一無是處也好,總勝過泥牛入海,黃鶴飛去,音訊全無,連是否收到都不聲不響,那才夠你受的呢。我就曾發現一位仁兄將我送的詩集疊在舊報紙中丟棄牆角,另一位仁兄依然未從信封中取出,卻還裝模作樣的說:「好詩!」所以,如果對方是不喜歡讀詩的,送了也等於對牛彈琴。如果換來一句:「你也學人家出書?還簽名蓋印?」「環保吧!別再製造垃圾啦!」你說有多痛心?結果,我只好認輸了,寧可把書排列在書架上「孤芳自賞」,也不敢再鼓起勇氣去碰一鼻子灰了。
我一直相信「書比人長壽」,也明白杜甫說的「文章千古事,得失寸心知」之道理。只要一本書言之有物,作者即使是無名氏,也一定可以傳世。出書,若是為利,早就餓死;若是為名,代價是自尊心被撕得粉碎。
為在海外弘揚中華文化,充份利用出版自由之良好環境,出一本好書,這是每一位有識之士所期待的,願以此共勉!
(1997.11.21《華僑新報》第352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