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

第513篇:《證件》

2003年11月17日,有賊人光顧我們工廠的工友更衣室,用特大剪刀將所有衣櫃的鎖頭全部剪斷,偷去幾乎所有夜班工友的錢包和其他有價無價的物品,包括香煙、手機、鎖匙甚至即食麵、手電筒等。我們都蒙在鼓裡,直到放工時大家才發覺,這一次損失不只是錢包,有位工友甚至連剛出廠不到一個月的四驅車也不見了,賊人偷了車鑰匙,一按遙控系統,就順手牽羊,把名貴的車也偷走。雖然報警,但警察並沒有來,而要我們去警察局,每人自己填寫一張申報表,詳細列明案發時間、地點,失竊財物價值。警察估計,這是有組織、有計劃的偷竊,最少有兩人以上。

離開警察局,天已經大亮。我問值班警員,為何沒有派巡邏車到案發現場做記錄?他說除非有命案發生,否則,人手不夠,分身乏術。我們這些納稅人,只好眼白白看著自己的財物被偷而束手無策。翌日,起身後就忙著打電話去銀行取消遺失的提款卡、信用卡,然後開車去魁北克交通局補領駕駛證,順便辦理健康保險卡。此外,還有圖書館借書證、汽油站計分卡、書店會員卡等等,也記不起還有哪些塑膠卡放在錢包裡。直到聖誕節假期,打算去美國紐約,這才發現原來加拿大入籍卡和社會保險卡也同時遺失了。我一向不會將這兩張卡帶在身上,案發前一天,我陪從法國來的朋友過美國邊境,所以才隨身攜帶,誰知回來後忘記收起,就這樣被偷了,而報案時竟然想不起來,所以沒有開列。眼看護照就快過期,我卻一拖再拖,直到上個月才下決心補領。

首先去補領社會保險卡,回答是:你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擁有合法居留文件,我笑說用這個卡納稅已超過25年,而且每星期的薪金還繼續憑此卡號碼繳稅,為何不能補領?她小妮子聳聳肩,無奈的說「Sorry!」,我碰了一鼻子灰。跑到滿地可冰球場對面的公民部,以為稍等幾分鐘,就可以像拿駕駛證那樣,對鏡頭拍張照片,便可以順理成章補領加拿大國籍身分證。誰知黑面神遞給我一頁宣傳單張,上面有電郵號碼和免費電話號碼,吩咐上網或致電領取申請表格。我十分沮喪,回到家裡,依網址填寫姓名地址,按滑鼠寄出;一星期後,收到加拿大移民及公民部寄來一份表格,以及一張繳款收據,吩咐我去銀行繳交75元,蓋上銀行大印,我一一照辦了,拍了兩張照片,在照片下面空白處簽名,花了13元餘,用郵政掛號寄去位於新斯科舍省悉尼市(不是首都渥太華)郵政信箱一萬號,心想這一回十拿九穩了吧!如無意外,6至8個星期便搞掂。

猶憶1983年9月14日,我在亞伯達省愛明頓取得加拿大公民證,除了一張小卡,還有一紙證書,上面除了沒有照片之外,入籍卡號碼和日期都清楚寫明,心想反正我是如假包換的加國公民,於是填寫護照申請表格,附上照片,帶了這張入籍證書,理直氣壯去拉娃市聖馬丁路護照科,排了一個多鐘頭的隊,終於輪到我,這回是位金髮女郎:「你什麼時候補領公民證?有沒有郵局掛號收據?何時起程?如果有機票在手,我們可以發一本臨時護照給你。」我被問得啞口無言。

昨天去開信箱,經過半個多月,終於收到移民及公民部的回信,喜出望外。打開信封,只有薄薄一張紙,沒有硬卡。裡面公式化地通知我:「收到補領公民證申請表格,正在審查中,若有其他需要補充,將會與你聯絡;如果沒有別的意外,你將會在5至7個月內收到新的公民證。」

5至7個月?我的天!要不是我親身經歷,誰告訴我這結果的話,我打死也不肯相信。也就是說,從現在起到聖誕節甚至春節前,我連到美國都不行,想旅遊也只能在加拿大國內兜圈子。

如今,因為有數萬本加拿大假護照之傳聞,對補領公民證和護照就更謹慎了。1986年9月,我在法國里昂遺失了護照,跑去加航補領機票,然後乘搭TGV快速列車出巴黎,到喬治五世路加國大使館,花了幾個鐘頭填寫表格,去地鐵即時照相櫃拍照片,領取臨時通行證,當時幸好加拿大公民證還在,所以很快就補領證件。大使館職員還問我錢包被偷,是否有錢吃飯租酒店,除了可以給我們每天借500法郎,還可以提供免費住宿,借款可以等回到加拿大後再寄去渥太華償還。謝天謝地!我深為自己是加拿大公民而感到驕傲、自豪。回到滿地可米拉貝機場,我以為自己遺失護照,所以跟著新移民排隊等候辦理入境手續,當輪到我時,移民官笑說:你是加拿大公民,這裡是你的家,為什麼回到自己家門還要申請?趕快回家吧!原來只要你身上有一張公民證,即使護照遺失了,也照樣可以飛回來,那張臨時通行證只供我離開巴黎時,出示給法國海關看而已。

聽說將來到美國也要使用護照,這條例如果真的實行,影響肯定很大。以前從泰國去馬來西亞、新加坡,使用護照但不必簽證;從柬埔寨去越南、寮國,就要去大使館辦理入境簽證。1971年,從金邊飛西貢的單程機票只有34美元,記得我使用的護照,不是一本,而是一大張硬紙皮。
(2006.07.28《華僑新報》第805期)